日本医疗器械医保收载
日本医疗器械医保收载,是指确定医疗器械在医保诊疗中的评价方式和适用条件。这与批准、认证或制造销售备案不同;完成法规手续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个别材料价格。有些器械的费用包含在技术费中,有些则作为特定保险医疗材料单独设定材料价格。
技术费与材料价格的区别
在医保诊疗中使用的医疗器械,有些费用包含在诊疗报酬的技术费中,有些则作为特定保险医疗材料设定材料价格。
对于特定保险医疗材料,原则上按照产品所属功能类别的基准材料价格进行评价。功能类别是根据使用目的、功能等设定的医保分类。
医保适用是指器械在医保诊疗中的处理方式,偿还价格是医保制度下的材料评价金额,而制造商销售价格属于商业交易价格,应加以区分。评估时,除期望销售价格外,还应确认使用的诊疗及相关技术费或功能类别。
主要保险适用决定类别
决定类别需要根据现有诊疗报酬或材料评价是否可以覆盖,以及是否需要新的评价或改变现有处理方式进行判断。
纳入现有诊疗报酬进行评价,且不属于A2、A3等类别的医疗器械。
在特定诊疗报酬项目中评价,并属于规定的特定诊疗报酬计算医疗器械类别的医疗器械。
虽可按现有诊疗报酬评价,但需要变更计算相关注意事项等时考虑。
可按现有功能类别或暂定功能类别评价时考虑。
虽按现有功能类别评价,但需要变更类别定义、计算相关注意事项等时考虑。
对现有功能类别适用限期改良加算,并需要中央社会保险医疗协议会审议时考虑。
使用该器械的技术已在现有诊疗报酬中得到评价,但为设立新的材料功能类别而需要审议时考虑。
使用该医疗器械的技术需要通过新的技术费进行评价,并需要审议保险适用时考虑。
此外,还有与再制造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R(再制造),以及处理不适合保险适用情形的F。各类别的适用条件和排除条件应依据最新通知确认。
C2并不意味着“新的材料功能类别和新的技术费两者都一定需要”。是否需要通过新的技术费进行评价,是重要的判断点。
另外,部分属于A1的医疗器械被另行规定为无需提交保险适用希望书。并非所有医疗器械都需要相同的申请资料。
保险适用的推进流程
- 01
确认使用的诊疗和现有评价
确认目标患者、使用目的和诊疗流程。调查使用该产品所涉及的技术费、现有材料,以及功能类别的定义和计算条件。
- 02
确认决定类别和所需手续
整理现有评价是否可以覆盖,或者是否需要新的评价或改变处理方式。根据产品和决定类别,确认是否需要提交保险适用希望书以及提交方法。
- 03
与医疗器械申报并行准备资料
整理使用目的、产品规格、临床数据等与医疗器械申报共用的信息。确认保险适用中说明的内容与法规认可的范围不存在矛盾。
- 04
确认决定内容和上市时间
经过必要的申请、问询对应和审议后,确认决定类别、功能类别、保险适用开始日和计算条件。不要只根据申报程序完成时间决定销售日程,还应与出货准备一并协调。
上市前的确认事项
针对具体产品,提前整理以下信息有助于推进评估。
- 销售名称、产品规格、适用型号
- 在日本的使用目的、目标患者、使用的手术或操作
- 日本批准、认证或制造销售备案的状态
- 相关技术费、现有材料和功能类别
- 保险适用所需资料以及各公司的职责范围
- 保险适用开始日和计划上市日期
根据申请类别不同,提交条件、是否需要审议以及所需时间也会不同。具体日程应根据最新通知和个别申请情况确认。
需要详细评估C1资料和价格时
如果希望设立新的材料功能类别,需要另外整理与现有类别的比较和价格依据。类似功能类别、临床有用性、补正加算以及外国价格的确认方法,可参阅以下页面的详细说明。
常见问题
批准和保险适用是同一回事吗?
+
不是。申报程序与医保诊疗中的评价方式和适用条件需要分别确认。仅取得批准,并不会自动确定个别材料价格。
新产品都属于C1吗?
+
不是。有些产品可以通过现有技术费或功能类别进行评价。不能仅因为是新产品就决定类别,而应确认其与现有评价的关系。
保险适用准备是否应在批准后再开始?
+
从使用目的和临床数据逐步明确的阶段开始并行评估,更便于协调所需资料和上市日程。正式提交时间应根据决定类别和通知中的条件确认。
偿还价格和制造商的销售价格相同吗?
+
不一定相同。医保制度中的材料价格与制造商、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易价格应分别确认。
参考资料与偿还价格查询
下列两项通知均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,自2026年6月1日起适用。通知发布日期不等于适用开始日,具体产品的医保适用开始日也应另行确认。实际申请时,请通过厚生劳动省改定页面确认后续修订和更正。
欢迎咨询医疗器械医保收载
请告知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法规对应状态。我们会确认其与现有诊疗报酬和功能类别的关系,并整理决定类别及应准备的事项。
相关指南:日本医疗器械注册与市场准入 · 日本医疗器械批准流程
咨询日本医疗器械医保收载